【#臺虎精釀|網路時代要毀掉一個人極其容易。】
之前在某大企業做數位內容,
我提過一個案:
「用一個影片、一篇文章把一個人毀掉。」
我們會透過各種方式,將其塑造成敗類形象,
在感情上不檢點,不孝敬父母,不誤正業的人,
挑選的主角,最好要是那種看上去溫順,
才能夠與故事當中主角的惡形惡狀,形成衝突感。
待到社會輿論四起,引來各方撻伐,
最後拍一個影片,揭露這是來自我們的精心策劃,
其實演員完全沒有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
全都是我們掰出來的,
藉以呼籲大眾,不要透過一面之辭,
在無蒐證的情況下,受到文本情緒渲染,
就逕自對兩造做出判決。
最近 臺虎精釀 Taihu Brewing 的「公關」危機,
像是我之前提案的某種翻版。
做為行銷工作者,
我始終認為「行銷」跟「刀」一樣,兩面刃,
我擔心的不是點的問題,而是系統性問題,
也就是作為一個閱聽人,
我們在做出任何網路處決行為時,
是否掌握合理證據,
以證明自己「相信的」是否正確?
如果我以悲情之姿和警察訴說,
你在公開場合污辱我至親的爸媽,
對談當中痛苦流涕、老淚縱橫,
警察受到情緒渲染,就立即予以裁罰,
你會認為這合理嗎?
上過國中公民課,應該都有這個基礎概念,
法官絕對不可能透過單一口述證據,就將人定罪,
但回歸到社群網絡,
我們為何就變得如此不理性?
昨天半夜3點在研究關於「文化輸出」,
碰巧看到一篇來自 The Atlantic 的文章,
"The Dark Psychology of Social Networks",
文中提到,
憤怒的情緒,是社交網絡對於人們的獎勵,
根據研究,增加一個情緒化或進行道德批判的詞,
該篇貼文的傳播率,會增加20%。
這或許可以解釋我觀察到的現象:
人們往往在面對自己認同的理念被宣揚,
又或者該理念遭受反駁時,
有省略進一步考證過程的傾向,
老話一句,希望大家都具備媒體識讀的能力。
不過,看到大家對於同性議題的關注,
相較於早些年,普遍民眾對於這個議題袖手旁觀,
現在看來,還是感到欣慰。
「邪惡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者的袖手旁觀。」
只是我們要更進一步,理性地提出問題:
「我們真的是善良者嗎?還是正在助紂為虐。」
最後,
作為行銷顧問及老師,提醒各位,
在普遍民眾沒有媒體識讀能力之前,
#不要惹在網路上有聲量的人。
因為透過一個影片、一篇文章,
在網路時代,我要想毀掉你,還不容易?
本文,
來自人類學家 Yuval Noah Harari 對我的啟發,
網路的普及,讓極端主義迅速崛起。
#武敬凱 #行銷